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在襄阳市的公民及驻襄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三、学历标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网报时间
1、春季:5月5日至5月18日 9:00—17:00。
2、秋季:9月19日至9月30日9:00—17:00。
六、网报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七、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5月23日至5月27日
(2)秋季:10月10日至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写明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各地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襄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名称 |
认定范围 |
联系电话 |
认定公告发布网址 |
襄阳市教育局 |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 |
0710-3518702 |
http://jyj.xiangyang.gov.cn/ |
樊城区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3818420 |
http://www.fc.gov.cn/ |
襄城区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3536289 |
http://www.xfxc.gov.cn/ |
襄州区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2617717 |
http://www.xyxz.gov.cn |
高新区区社会事务办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3755692 |
http://www.xygx.gov.cn/zwgk/tzgg/ |
东津新区(经开区)教育办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3352860 |
http://www.djxq.gov.cn/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6311550 |
http://www.zyzf.gov.cn |
老河口市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8228987 |
http://www.lhk.gov.cn/ |
宜城市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4261549 |
http://ych.gov.cn/xxgk/bmptlj/bm/jyj/fdzdgknr/gysyjs_18439/ |
谷城县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7338415 |
http://www.hbgucheng.gov.cn/bmxz/bm/jyj/fdzdgk2/jy/ |
南漳县教育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5233407 |
http://www.nzjyj.com/ |
保康县审批局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0710-5991583 |
http://www.baokang.gov.cn/sy/ |
八、体检安排
由襄阳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九、资格认定 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十、其他事项1、请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查询申请表(中国公民)
襄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查询申请表(中国公民)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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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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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号码 |
申请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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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范围 |
注:如不填写,即查询全时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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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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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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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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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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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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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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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查询申请已受理。请于XXXX年XX月XX日凭本回执到 XXXX领取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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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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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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