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河口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老河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8日至2003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责的身体条件;
7、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老河口市公安局二楼辅警办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老河口市公安局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其内容需正反打印,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合格标准
(四)考察
按照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体岗位有明确优先条件的人员为确定人选。
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知方式同面试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和录取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
四、信息发布及其他1、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老河口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确保预留通讯方式准确无误。未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2、招聘全程实施疫情防控,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管理。因防疫工作需要,考生参加考试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场。
3、未尽事宜由老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0-8403239、0710-8403209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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