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方式
三、应提供的材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防疫要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程》(鄂人〔2017〕4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安排。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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