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区教育办对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人资格审查后,认定26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其中吕梦琦等4人具备初中教师资格,郑元敏等18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孙静丽等4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附后)。
现将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11月16日-11月22日)。公示期间,请广大市民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举报电话和邮箱:0710-3352860 403091060@qq.com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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