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南漳县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现将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21年7月21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对面)。
三、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关证书原件的,可打印相关认证机构网络出具的电子证书。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为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并缴纳面试费50元。
2.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人社局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组织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防疫要求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考试公告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才能进行资格复审。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复审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资格复审者,应通过电话如实向招聘单位告知。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联系电话:0710-524380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