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17-2021年襄阳保康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0:58:10

2017-2021年襄阳保康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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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襄阳保康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按照2017年度全县事业单位编制、增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

  (一)招聘人数。124名。【教师招10人】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表《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是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二是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以及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四是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在读生;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以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四项目”要求。“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应是2017年7月31日服务期满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根据襄阳市人社局审核批准的《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通过襄阳市人社网、保康党建网、《今日保康》报、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8:30至11月27日18:00(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报名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办公大厅。现场报名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所设置的条件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四项目”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初审,填写《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包括: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年龄、学历(分全日制普通或成教学历)、专业、籍贯、从业资格、专业工作经历以及本行业工作经历等。然后登陆保康县人事考试网(WWW.BKRSKSW.ORG.CN)点击《网上报名》开始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对报名初审资格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笔试入围后经资格复审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证件和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纸质1寸正面证件照二张。

  3、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网上报名人员请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计10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待遇。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方可减免考务费。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2月6日至8日,请报考人员到襄阳市保康县人社局三楼办公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选择。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请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请详见《岗位一览表》所设置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加分政策。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项目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12月15日18:00时前到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7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5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保康县人社局门前公告栏发布,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考前,由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保康县人社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以及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由保康县人社局发放《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通知书》)。网上报名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网上报名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保康县人社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保康县人事考试院信箱(23638475@QQ.COM或1064314579@QQ.COM)。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招聘组织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组织单位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予以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印证。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复审以及现场报名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开考前,由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或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门前公告栏中查询。

  (六)体检、考察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岗位一览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其“优先”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应在体检、考察考生公示后十日内向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提交个人学籍档案以及个人手写自传一份(个人自传写法请在《保康人才网》中查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1、体检。身体健康检查参照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由县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进行考察。考察办法:一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重点审查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还需现场考察;二是往届毕业生重点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和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以及其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无注册的实行“一票否决”。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及《保康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职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岗位一览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0710--5990069,5990023,5990030,5990025。

  附件:1、2017年保康县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11.16终稿).xls;

  2、《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


2018年襄阳保康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县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襄阳市人社局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

  (一)招聘人数。66名。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件1《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二)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三)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三项目”人员要求。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27日8:30至9月2日18:00;现场提交资料及缴费时间:2018年9月3日8:30至 9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保康县人事考试院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方法。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以及《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包括:岗位、岗位代码、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从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然后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WWW.BKRSKSW.ORG.CN)链接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开始报名,按照《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同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和《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可在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笔试入围后经资格复审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表》、《报考指南》、《诚信承诺书》请在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岗上下载使用。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缴费确认,地点设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服务大厅。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以及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三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相关证书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资料按以上先后顺序装订)。

  现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相关岗位,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报考。

  3.改报。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退出报名系统允许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基本情况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只允许改报一次。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专业目录参考。主要参考依据为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5.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6.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笔试考务费为每科50元,两科计10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14日,地点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服务大厅。

  7.岗位选择。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笔试资格。

  8.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

  笔试科目: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时间;

  10:00-12:00为《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

  本次笔试县人社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笔试开考比例。请详见《岗位一览表》所设置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命题及阅卷。本次笔试命题及阅卷一律委托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内容按照才用一致的原则予以命题。笔试考场设保康。

  5.政策性规定加分政策。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对“三项目”服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等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专项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原招募时的派遣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相关证明材料(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于9月20日至21日8:30-17:00到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506办公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及保康县人社局门前公告栏发布,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对确定的面试人选发放《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通知书》)。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要求。确定的面试人选未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应向保康县人社局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或将放弃声明扫描后发送至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信箱(23638475@QQ.COM或302715167@QQ.COM)。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招聘组织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组织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予以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三次)。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岗位一览表》设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通知书》发放。被确认的面试人选,经电话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分别在《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网》等窗口发布,并逐人电话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闱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5.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见面试公告。

  6.面试组织及考官。面试组织全权委托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每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考生必须在同一组考官、同一面试试题下进行面试。

  7.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原则上最高分为90分,高于90分或者低于60分的,考官要在评分表上作出说明。面试考官打分实行签名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

  8.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把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开考前按照开考比例设定并确认的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时考生弃考、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9.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两科满分为30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的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试》)÷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因面试考生弃考、缺考等原因,致使某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或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前公告栏中查询。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身体健康检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1.考察。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以及其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注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2.体检。体检在保康县二级甲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保康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临时通知,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

  (五)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网等窗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岗位一览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

  0710--5990023,5990030,5990097。

2018年招聘一览表.XLS

2018招聘报考指南.DOC

2018招聘承诺书.DOC

2019年襄阳保康教师招聘12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宜城市、保康县

一、招聘人数、对象

(一)招聘人数。119名。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表一《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我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2020年应届未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相关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三)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三项目”人员要求。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9年8月31日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五)“以钱养事”人员要求。相关岗位面向“以钱养事”人员招聘的,须提供县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30至27日18: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请考生提前报名。建议考生选用台式电脑(禁止用手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保康县人事考试院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方法。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2019年度招聘公告》以及《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包括:岗位、岗位代码、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从业资格、退役证、专业工作经历、“以钱养事”以及其它岗位所需的条件等。然后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www.bkrsksw.org.cn)链接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开始报名,按照《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同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和《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可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笔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笔试入闱后经资格复审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笔试资格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费确认,地点设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网上(自动生成)打印的《报名表》、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以及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退役证、“三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专业工作经历、“以钱养事”证明原件(相关证书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资料按以上先后顺序装订)。

3.改报。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退出报名系统允许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基本情况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专业目录参考。原则上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部学位办〔2011〕25号),《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作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主要参考依据。

 5.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6.现场缴费确认。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缴纳考务费。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笔试考务费为每科50元,两科计1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免收考务费。

7.现场缴费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31日,地点在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8.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3日至4日,地点在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9.岗位选择。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笔试资格。

10.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9年9月14日上午;

笔试科目: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

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一览表》所设置的开考比例,为了提高招聘效率,满足用人单位招聘特殊、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报考人数大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

4.政策性规定加分政策。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9年8月31日,对“三项目”服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等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专项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原招募时的派遣通知书、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相关证明材料(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于9月16日至17日8:30-17:00到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506办公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及保康县人社局门前公告栏发布,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按照《岗位一览表》中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入闱比例内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列入),并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时间。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复审的考生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复审或考生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经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后确定面试人选,并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闱考生名单。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保康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闱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3.《面试通知书》发放。被确定的面试入闱考生,于9月26日至27日到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领取《2019年度面试通知书》(若有延迟以公告通知为准)。领取《2019年度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2019年度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递补。

4.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根据不同岗位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说课讲课、才艺表演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见面试公告。

5.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前按照《岗位一览表》设定的开考比例以及笔试开考比例的规定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时因考生弃考、缺考等原因,导致无法递补且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但总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65分及以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6.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两科满分为30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的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或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前公告栏中查询。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身体健康检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1.考察。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以及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注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2.体检。体检在保康县二级甲等级以上医院进行,由保康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临时通知,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经首次体检受检人体检结果单项或多项不合格的,按照受检医院的建议以及受检人的申请,经保康县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保康县人社局指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考生进行体检。

(五)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等窗口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岗位一览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

0710--5990023,5990030。

附件: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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