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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襄阳市检察机关、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15:55:37

根据2020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考务工作要求和《襄阳市检察机关、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等规定,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的考生将进行资格复审,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报考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环节:职业技能测试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时间

 8月29日(星期六)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2:00—2:30,按笔试准考证1号楼1至5考场,2号楼1至22考场,计501人。

 第二批:2:50—3:20,按笔试准考证2号楼21至44考场,计450人。

 (三)测试地点

 襄阳技师学院,2号楼四、五楼机房(襄阳市东津新区南内环路东延长线)。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合格标准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5.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详见附件)。

 第二环节:报考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职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8月29日(星期六)下午,职业技能测试结束且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即可开展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

 襄阳技师学院,2号楼。

 (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资格,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2.资格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附:襄阳市检察机关、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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