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聘用制书记员具有法律专业学历优先,聘用制司法警务人员具有部队服役经历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至1999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4.聘用制书记员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务人员体能测试达标;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二、报考程序
所有招聘职位均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时间:6月18日- 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法院二楼203办公室。联系人:刘晨,联系电话:3341763。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履历表;近期红底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高新区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安排
1.职业技能测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聘用制书记员按通知规定,凭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通知)参加中文录入速度测试,60字/分钟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考试。
(2)符合报考条件的司法警务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考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高新区法院五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文字写作能力。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安排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录用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报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由高新区法院组织政审、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2.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为保障司法辅助人员的稳定性,正式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年,由与高新区法院有劳务派遣合作的襄阳良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不低于市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参照高新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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