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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1:52:58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东津新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9:00—17: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9月19日至9月30日9:00—17: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东津新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东津新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东津新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东津新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东津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襄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东津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每年限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需同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东津新区认定机构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定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

联系电话:19074582899

认定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djxq.gov.cn/

五、认定流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帐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其中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

2.申请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注意: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现场确认

春季确认时间: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秋季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现场确认提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非东津新区户口请提供有效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写明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清姓名、身份证号)。

8.《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开具证明;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三)体检安排

教师资格春季体检时间:4月22-30日上午8:00-10:00

教师资格秋季体检时间:10月14-25日上午8:00-10:00

申请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襄城区荆州街康健楼二楼)进行体检。体检表在认定机构领取,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

(四)资格认定

经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东津教师资格认定QQ群公告。(QQ群号:811629854)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原始标题:东津新区(经开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jxq.gov.cn/zwgk_178/gkml/qtzdgknr/tzgg/202403/t20240329_358690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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