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9日-10月13日。广大干部群众对预录人员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谷城农商行纪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谷城农商行设立专线电话和公示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10-7334845;电子邮箱:gcnsjwb@163.com。
谷城农商行
2023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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